367:叶国欢:我找你两年了_影视先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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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7:叶国欢:我找你两年了

  “耀哥,我是庙街的阿佑,我老大是张世豪。

  在你地盘上抢劫的人,就是张世豪从老家那边请来的,为首的那个叫欢哥,现在他们就藏在油麻地的废弃工厂里,我可以为你们带路。”

  阿佑是个染着黄毛的年轻人,看上去二十多岁,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衫。

  “张世豪既然是你老大,你为什么要出卖他?”

  林耀坐在椅子上,目光中带着戏谑之意。

  “耀哥,张世豪做事不公平。

  我女朋友阿丽跟了我很多年了,阿浩却想从我手中把她抢走。

  我去找张世豪做主,张世豪不但不帮我,反而向着阿浩,分明不拿我当兄弟。

  他们不仁,也别怪我不义,听说您在悬赏寻找抢劫金店的线索,我没必要再为他们掖着藏着了。”

  阿佑是跟随张世豪的老人,他对张世豪一伙人知根知底,尤其是这次的抢劫案,阿佑更是作为司机亲自跟场,很多细节说的分毫不差。

  他说,林耀听。

  慢慢的,张世豪的情况他了解的差不多了。

  张世豪出生于油麻地,从小就跟着当地的小混混厮混,经常在小混混们谈判的时候帮他们放风。

  中途辍学之后,先是在裁缝店里做了几年,随后有感金钱社会,决心出去闯荡一番事业。

  算起来,今年张世豪28岁了,虽然没有太大成就,也算在油麻地小有名号。

  手下有二三十号人,管着一家酒吧与两家麻将馆,每个月有十来万的收入。

  当然,张子豪不是自己干的,上面还有个叫大哥成的顶爷。

  大哥成贪婪成性,在他手下做事要交六分数,跟随他的张世豪油水不多,大头都被大哥成拿走了。

  前段时间,张世豪的母亲过寿,他准备送母亲一支金手镯。

  到了旺角的金店一看,小小的金店,前后不过两名保安,居然有上千万的金银珠宝。

  花钱买哪有抢的舒服,正好下个月要交数了,张世豪这边还有点账对不上,于是就起了不该有的心思。

  “都听到了?”

  林耀转头看向刘华几人。

  刘华几人纷纷点头,杀性最大的左手第一个开口:“耀哥,您说怎么办吧。”

  林耀想了想,开口道:“叶国欢与我有旧,他既然藏在油麻地的废弃工厂里,于情于理我都得见见他。

  这样吧,我亲自往油麻地走一趟,至于左手你嘛,去一趟庙街,把张世豪给我带到废弃工厂来。”

  “耀哥,张世豪连金店都敢抢,恐怕不会那么听话。”

  左手意有所指的说道。

  林耀知道他想说什么,点头道:“张世豪我要活的,其他人你看着办。”

  有了林耀的命令,左手对大家笑了笑,站起了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

  看到左手去办事了,其他人对视一眼,纷纷道:“耀哥,我们也去吧。”

  “不用那么大张旗鼓的。”

  林耀摆摆手,示意大家稍安勿躁:“傻强去金店一趟,让他们老板来油麻地的废弃工厂认人,至于刘华和陈永仁...”

  想了想,林耀才继续道:“刘华你坐镇旺角,注意洪兴的动态。阿仁替我去一趟倪家,帮我带些从唐国拿回来的特产过去,就说我有空会约孝哥喝茶的。”

  “是,耀哥。”

  饭也吃得差不多了,众人纷纷起身,按照林耀的吩咐分头行动。

  林耀从椅子上站起来,刀仔为他披上风衣,茶壶为他送上雪茄,这才开口道:“带上这小子,我们去油麻地。”

  嗡嗡嗡...

  六辆黑色奔驰一直排开,向着油麻地而去。

  林耀坐在车上,抽着雪茄。

  他想过很多次与叶国欢的见面,却从未想过是这样的。

  叶国欢也没有想到吧?

  当年他跟丧家之犬一样逃回老家,心里肯定对这两百万美金念念不忘。

 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,叶国欢还是那个端着AK,见人就扫的悍匪。

  而他,已经不是当初的他了。

  “耀哥...

  叶国欢他们一共有六个人,其中有四个已经回老家去了,只有叶国欢和一个叫大春的人等着尾账没走。

  叶国欢手上有一把短狗,一把AK,大春手上有一把喷子,你们进去的时候可得小心点。”

  阿佑连张世豪都出卖了,自然不会对叶国欢这帮人有所隐瞒。

  听到叶国欢手上有AK,林耀眉头一挑,低笑道:“刀仔,有AK在手的叶国欢可不好对付啊!”

  刀仔一边开车,一边头也不会的点点头。

  他们和叶国欢打过交道,知道叶国欢是真正的亡命徒,一个人面对十几个警察都敢抱着AK往外冲,还能压得对方抬不起头来。

  这样的人可不是好对付的,见事不好他真敢拔枪就射。

  “耀哥,当年一起做事的时候,叶国欢对我就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的,我早想和他讨教讨教了,不如把他交给我吧。”

  刀仔也是个骄傲的人,而且和野路子出身的叶国欢不同,他是荣誉军人出身,军功无数。

  叶国欢虽然很猛,但是他也不差,在专业素养上他不认为叶国欢能超过自己。

  “嗯,叶国欢交给你对付,剩下的那个人嘛...”

  林耀看向坐在副驾驶上的茶壶,说道:“茶壶,交给你了。”

  茶壶憨厚的笑了笑。

  他是传统武术出身,不会玩枪,但是一身功夫登堂入室。

  突然暴起,十步之内你连枪都掏不出来。

  茶壶刚来群星社的时候,很多人看他不顺眼,觉得他肥肥胖胖的没啥本事。

  试了几次之后,就连刀仔在五步之内,掏枪的速度都赶不上茶壶的突进速度。

  最灵活的胖子可不是说说而已。

  吱!!

  汽车离得很远,就停在了距离废弃工厂几百米外的地方。

  林耀吩咐下去,关掉大灯,漫不经心的开口道:“去吧。”

  车门打开,刀仔和茶壶下了车。

  林耀坐在车上抽着烟,几分钟之后,工厂内传来了枪声。

  是AK的声音,其中还夹杂着手枪声。

  声音持续不久,也就两三分钟的功夫,随后一切尘埃落定。

  “放开我,放开我!”

  啪!!

  大灯开启,只见刀仔一手持枪,押着右臂中了一枪的叶国欢走了出来。

  “趁我睡觉偷袭我,这算什么好汉。

  有种让我洗把脸,精神精神,再给我两个弹夹,咱们再去里面打一场。”

  离得很远,就听到了叶国欢咋咋呼呼的声音。

  叶国欢心里也委屈,他正做梦吃鸡腿呢,冷不丁的耳边就传来了枪声。

  迷迷糊糊端起AK迎战,几个连点下去弹夹就打空了,随后就被人打中了手臂。

  这根本不公平嘛。

  谁都知道,刚醒的时候人是迷糊的,工厂里又那么黑,稀里糊涂他就中弹了。

  输的不明不白的。

  与叶国欢相比,茶壶那边要好很多。

  大春是和叶国欢分房睡的,两人不在一个房间。

  茶壶趁黑摸进去,赶在大春惊醒的瞬间就打晕了他,放在枕头旁的喷子都没碰一下。

  以茶壶的身手来说,再试几次大春都不会是他的对手。

  要知道茶壶在跟随林耀之前一直都在当小偷,还是那种你在房间里睡觉,他把你家搬空了你都不会被惊醒的专业小偷。

  大春输得不冤。

  “你们是哪条道上的,暗箭伤人,不算英雄好汉,我叶国欢不服!”

  叶国欢被一脚揣在关节上,噗通一下跪在了汽车前面,耀眼的灯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。

  而就在他寻思着今天可能要完的时候,耳边传来了有些熟悉的话语声:“叶国欢,还记得我吗?”

  “你是谁,声音好熟悉啊!”

  叶国欢抬起左手,挡住眼前的灯光。

  “我是不是见过你?”第一句。

  “你是不是张世豪的人?”第二句。

  “这个杂种,居然为了一百万要灭我的口,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。”第三句。

  啪!!

  三句过后,汽车的大灯突然熄灭。

  叶国欢揉了揉被照的有些发痛的眼睛,定睛看去,看到林耀的瞬间就倒吸了一口气。

  “是你这个王八蛋!”

  “他奶奶的,我找你找了两年了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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