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那不知王的四十年_致四千年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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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那不知王的四十年

  尼尔斯·米歇尔伯爵又做噩梦了。

  他扶着床边直起身来,感觉到自己很是口渴。他先是喝了半口水,随即厌恶的直接吐在了地上,又让管家拿来了一瓶酒,喝完了小半瓶才感觉到身体重新暖了起来。

  “查尔斯……所罗门……”

  尼尔斯低声喃喃念道:“你会杀我吗?”

  虽然向新王赔礼道歉过了,但他心中仍旧怀有强烈的不安。

  他的家族十分年轻,到他这一代为止,才勉强只能算是传承了三代。他的祖父曾是懒王的女婿,但在丕平三世及他的父亲铁锤查理谋夺王位的政治战争中,他们家却果断的站到了老查理这边,并提供了大量的资金。

  也因此,他们家才能作为世袭伯爵而延续下来。现今,他们家的领地是亚琛西南不远处的香槟区。

  如今的尼尔斯已经成为法兰克王室葡萄酒的主要供应者,同时他更是一位杰出的商人,名下的商会早已打通了通往圣丹尼、勃艮第、巴伐利亚的三条商路。可以说已经圈定了整个法兰克最为富庶的一块区域。

  毕竟再往东,就已经是杜鹃侯的领地了。

  杜鹃侯居易瓦里·波瓦图本身就不是好对付的。更何况,那片土地本身就是他的父亲红隼侯亨利·波瓦图打下来的。

  七十年前,法兰克的东部边境甚至只到克罗地亚以北。但在懒王当政之时,法兰克的东方却发生了一件大事。

  在哥特与波斯人作战到第十八个年头的时候,哥特王国的正北部,管理瓦拉几亚地区的公爵突然宣布独立,拒绝与波斯人继续作战。

  当时还是石王贝尼托一世的祖父当政之时。东线战事已然让他焦头烂额,与波斯人作战到第十六年的时候,埃及人也从南方发动了攻势。同时西南方的迦太基人也跃跃欲试,打算在哥特身上咬上一口。

  让局势继续恶化的,是石王贝尼托一世的祖父在和波斯人的战场上被投石车的石头砸死。而当时作为某位小贵族的次子、担任雇佣兵头子的红隼侯,则突然出手、一路把瓦拉几亚的薄弱防御击毁。在两个月内结束了战争,迅速无比的占领了瓦拉几亚,囚禁了瓦拉几亚公爵。

  而这时,哥特的宫廷斗争基本也结束了。

  石王的父亲接过了大任——他不是最好的选择,但他是将军出身。正合适哥特当前的局势。

  他先是放松东线战场,通过连续三次奇袭击溃了埃及人的包围,让北埃及的军队伤亡惨重,并签订了和埃及的和平条约,直接慑服了还没蹦跶起来的迦太基人。

  他还打算先北上夺回瓦拉几亚。但在交战第一个月还没结束的时候,法兰克就派人和他议和。承诺法兰克将与他姻亲,结为友盟,互不侵犯,互相承诺战争援助。

  当时代替懒王和他协商的,就是作为宫相的铁锤查理——查尔斯的祖父。

  于是哥特王就突然腾出了手来,带着两只骑兵团从南部绕了过去,奇袭波斯人后方,切断了波斯人的补给,将深入腹地的波斯人截断在了境内。

  要知道,哥特的领土除却西南角之外,基本上就是将地中海围了个圈。虽然波斯人已经打到了克里特岛,但是他们显然不擅长海战。

  精通此道的哥特人轻而易举的将波斯人的军队打散,将他们的船只烧毁,把他们逼停在不同的小岛上。

  之后他与法兰克人达成协议,借用了两只军队将波斯人围剿在了境内。哥特人负责海上作战,法兰克人负责丛林游击。

  铁锤查理提出的条件之一,就是哥特承诺不再追回瓦拉几亚地区。

  之后通过两次围剿,哥特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,才将波斯的第一军团全灭、第二至第四军团重创。指挥最后一场包围战的,也是红隼侯。他接连立下巨大的战功,受封为侯爵。领土就是他打下的那一块地。虽然那一块地实在是太大了……但当时的宫相查理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有道理的。

  法兰克这些年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都如此迅捷,与他们一直远离战争有很大的关系。正因为他们的经济和农业都相当发达,已经有百年以上的时间没有发生内乱了。

  而东部地区……再往前几年,那里可是哥特人的地盘。就算现在红隼侯把那里打了下来,但那里的居民可也是哥特人。

  法兰克人对哥特人的观感向来不是很好,三分疏远、三分嫌恶、三分轻蔑,再加上他们不愿承认的一分畏惧。但这一大块好土地,要是不管显然也是不行的。

  所以,最后的妥协就是将这里作为红隼侯的家族领地,然后把他们家排除到法兰克的顶层贵族之外。

  从那时到现在,法兰克和哥特已然渡过了和善友好的四十年。但这四十年中,东境地区仍有许多人不知道、也不关心法兰克如今的国王是谁。

  但他们却都知道,这里是波瓦图家的地盘。

  以隼作为纹章的他们家,当时可是强盛无比。但也因此受到内地贵族的忌惮。甚至一直到现在,法兰克内地的人们对“东境人”的固有看法,仍旧是类似“乡下人”、“破落户”之类的粗野之民。

  ——然而,去过瓦拉几亚的尼尔斯却知道,这样的看法绝对是错误的。

  东境人不仅不是土著、不是乡下人。他们甚至生活的比不少内地人都要好。他们的女人穿蓬松的裙子,巡逻的士兵也能佩剑,他们也信奉所罗门教,行礼与回礼的礼仪一点不少。

  只是有一点……他们不太尊重王。

  因此,尼尔斯没有敢继续往东方扩展商路。

  他不是怕杜鹃侯。而是怕丕平三世。

  而他如今怕的,则是另外一件事。

  ——因为他曾是卡罗曼王子的支持者。

  查尔斯王子是作战出身,他有着光辉的战绩。但尼尔斯不喜欢这样。对领兵作战有天赋的王子,他如果成为了国王一定会发起战争。这样的话,他领地内的农民就要有许多应征入伍……这意味着他的葡萄酒产量会大大减小。

  他们家的贵族之位可是用钱换来的。反过来说,如果没钱的话,失去也是理所当然。

  可是,卡罗曼王子失败了。

  无论他是被刺杀了还是怎样,死了就是败了。他当不了王,自己也站错了队。死掉也是无可厚非……但他想要再挣扎一下。

  这个时候再投诚,还来得及吗?

  他感觉到了忧伤。

  黎明还没有到来,但他已经睡不着了。

  他穿好衣服,没有带任何人便走出房门。

  黎明之前,沉默的树林阴暗的像是魔鬼的爪牙一般。风又潮又凉、刺骨而寒冷,像是哪里下大雨了一样。

  这是所罗门一世的树林,他想。这是法兰克的树林……但已经不是卡罗曼的树林了。

  往东看去——虽然视线被遮住,但他总感觉那四十六条尸体就垂在他眼前。光是想想就让他感到四肢冰冷。

  我会是下一波吗?

  他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,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。

  但他的脚步很快停下了。一个银铁卫仿佛早就等在这里一般,在拐角另一侧向他行了一礼。

  “你好,尊敬的尼尔斯·米歇尔伯爵。”

  在尼尔斯近乎麻木的视线中,那个银铁卫恭敬的说道:“所罗门陛下,及图平阁下有请。”

  极力按捺住自己转头就跑的冲动,尼尔斯沉默了许久,才面无表情点了点头。

  “带路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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